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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与重,是相对而言的。只有比较才显差距。同为韩国前总统,李明博相较朴槿惠来说,一审被判15年监禁,比人们预期的要少,少了许多。可以说是出乎预料。因为韩国检方的量刑建议是20年的标准。
李明博之所以被“轻”判,原因无外乎有三个:
一是罪与罚对应,刑与惩相符。
李明博案主要属是经济类犯罪,刑事案的证据动机过程手段等比较复杂,非法律专业人士不好妄评。假如韩法院有法必依严谨裁判,李明博的犯罪结果理应承担这15年的监禁,人家依法判决,谁也无话可说。
二是宽严相济,法外开恩。
法律无外乎人情世故,全世界各国的法律大同小异或小同大异。相对于朴槿惠的拒不配合软顶硬抗,李明博比较“知趣”,比较配合司法部分尤其是法院的审判,比如参加庭审,向国民认错致歉,“认罪”态度较好。这些都是法院在量刑时的参考依据。加之李明博又年届78岁高龄,已近耄耋之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有的国家法律规定:对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犯罪的可免入监服刑。
三是案外有因,多重叠加。
朴槿惠与李明博两位前总统,之所以皆有今日之下场,都拜文在寅总统所赐。因为文在寅上台伊始兑现竞选承诺,清理积弊。于是乎,二位前总统前赴后继地进了监。要说这纯粹是法律层面的,三岁小孩也不信。因此,从500多天来审理朴槿惠案的节奏和套路来看,恐怕案外的其它因素少不了,甚至起了很大作用。于是朴槿惠才大声呼疾:“这是政治迫害!”对此,韩民众已有些反弹,文在寅的民意支持率下降至50%以下,与此不无相关。吃一堑长一智,为了区别对待,也为了以正视听,将李明博的判刑~弹性至量刑范围的最低线(朴槿惠是最高极限)。果如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李明博还是沾了朴槿惠的光了?或者说,朴槿惠会感觉更加孤单与凄凉?可能都有,可能都没有。凡正韩国前总统都没好下场!
谢邀!对于李明博判刑15年是轻了还是重了,或者合适,这要有符合事实的证据,没有充分证据是不能说明问题,再说,对前总统也有赦免的先列,对总统在没有充分证据材穷追猛打太不明智了。根据李明现年77岁,判15年就是92岁了,这不等于把牢底坐穿吗?这样判决一个前总统似乎太残忍了?这明显也是与朴槿惠一起政治迫害所致,惨!
谢友邀请:今天韩国政府地方法院判决韩国政府前总统李明博15年***。罚款130亿韩元。李明博一审案件结束。
但是是否判决轻重不法院判决说了算而是韩国政府地方检察官说了算。
而是韩国政府《宪法》规定,条款。法律说了算。
韩国法院对朴槿惠、李明博的判决显然是考虑了他们二人对现在执政者的威胁程度、年龄等潜在因素。朴槿惠是文在寅的前任,假如朴槿惠能够洗脱冤案或文在寅地位不稳,取代文在寅的第一人就可能是朴槿惠,因此重判朴槿惠,让其彻底失去复出可能,则是法院的重要考量;而李明博77岁,显然没有复出的可能,与朴槿惠刑期比较象征意义的轻判15年,也足以令李明博把牢底坐穿。目前,韩国开创了以反腐名义整治前总统的政治运动,文在寅借此泄私愤目的都得逞了,正所谓"种其因者,须食其果",人们视目以待,文在寅下台那天,会不会重蹈覆辙?!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10月5日,对前总统李明博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判15年监禁,罚款130亿韩元。一审法院对李明博的判罚并没有完全采纳检方的提刑意见:检方提请判20年,罚款150亿韩元,且追缴111亿韩元非法所得。李明博和律师团队对检方的指控“全盘否定”。就连李曾经承认的接受国情院贿款10万美元,也在法庭上否认了。
对李明博的判罚检方肯定“不满意”;法院肯定“很合适”;李本人和律师团肯定“非常不满意”啦!
韩元首尔中央地法对检方的16项指控,最终认定了:通过实际控制的汽配零部件制造企业DAS公司,***350亿韩元,用于政治活动和个人用途;逃税31亿韩元;受贿于三星赦免了三星掌门人李健熙;通过助手收受7亿韩元贿款;收受企业回扣为其提供职位;私自藏匿总统府文件等检方的部分指控。
韩国法院对前总统的判刑,都是判罚重,执行“走过场”而已。对卢泰愚判处***,改判无期;对全斗焕判无期,改判17年;最后他们二位前总统被特赦,实际坐牢都不到两年。最为引发争议的朴槿惠案,是四位被判前总统中唯一“延期羁押”,还没有最终判罚决定的特案,现在被押1年半已过,大法院10月1日裁定再三延期拘留2个月,最终如何终判仍然“不知结果”。
因此,本人以为:韩国对前总统是判罚重,但最终实际执行是“走过场”而已。或许是“人道主义”使然吧!卢泰愚,全斗焕和朴槿惠都是60多岁高龄被判罚,李明博更是77岁高龄。所以,对李明博判罚轻重合适与否,已经没有多大现实意义,最终也只能是“终生监禁在家”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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