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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事件一直都是世界意外死亡事件的前三名,所以,在台湾发生溺水事件也属于正常的,不过,溺水事件的高峰期是夏天、暑假,在四月份就发生溺水一般是比较早的了。
先来看看过去的数字:
根据台湾消防署的统计,台湾每年溺水人數/事件大約在500人次上下,其中约六成的300多人不幸溺斃。而最常发生溺水事件的的地点是「溪和」,其次是「海边」,这两个佔所有溺水地点的67%,而一般游泳池只有1.3%。
在台湾的溺水事件中,学生的比例并不高,以2017年为例,全年学生溺水死亡人数是26人,而2018年是17人。发生的月份以6,7,9最多。意外发生时间则多数在周末的下午,地点以北台湾的新北市乌来、沙仑,宜兰的南方澳、新竹的内湾,桃园的竹围渔港、永安渔港等地偏多。屏东垦丁也是另一个高发区。
从数据看,多数溺水而灭顶事件发生在没有旧生人员在场的地方居多。
远离海边,不玩水,这是因噎废食。无论是学生、年轻人或是父母,玩水、戏水、游泳、水上活动,要选择安全的水域,最好是有救生人员在场,或是人潮相较多的地方。这样可以减少因溺水、意外而造成伤亡。
又是一个因为无知,挑战自己力不所及事情,而产生的严重后果,首先看看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6月16日,广西防城港东兴市天和路附近,一辆黑色轿车在经过红路灯时突然失控飘移,直接撞向了路过的摩托车,由于小轿车的速度很快,摩托车直接被撞飞
,地上散落了很多零件碎片,摩托车驾驶员直接被撞飞数米远。
小轿车在撞飞摩托车后速度依旧很快,直到撞断路边电线杆后才停下。事故发生后,小车司机并未受到伤害,他下车后显得惊慌失措,急忙查看摩托车驾驶员的情况,然而令人感到诧异的是,小车司机竟然是一个稚嫩的孩子。摩托车驾驶员被撞飞后当场身亡,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的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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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起由熊孩子引发的遭难,这个孩子还是个初中生,就敢开车上路,说明了原先就有人带他这么做,这个人不是父母亲,就是他的亲属,现在造成这样的后果,哭都没法哭。
现今未成年因为无知犯下错误的事情,有很多,给我们这个社会敲响了警钟,怎么才能预防孩子们犯罪,犯错,是当今社会的一个很重要的事情。
不要把孩子放到学校里,就什么都不管了,父母亲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理应教会他们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不要以身试法,得不尝试,这起发生的事情,又在给我们警钟长鸣!
事情是这样的,6月16日,广西防城港。一辆汽车在防城港东兴市天和路附近时,疑是路面过滑,小车失控漂移撞到一辆路过的电动摩托车,摩托车驾驶员直接被撞飞再重重的摔落到地,当场身亡。
有网友透露:该小车驾驶司机是个初中生。现在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如像网友说的,小车司机是个初中生的话,那就表示未成年,也没取得驾驶证,该男孩子是无证驾驶,从监控画面上看,当时的小车速度非常之快,已严重超速。
飞来横祸,为摩托车司机痛惜!现在的孩子总把无知当个性,十几岁的孩子了难道不知道无证驾驶是犯罪的,自己没事反倒害了旁人。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辆出事故已不是特例,有的人好奇而趁家人不注意拿车匙偷开,有的是为了耍威风,更可悲的是有的家人默认他们无证驾驶的行为,对自己的孩子迷之自信,认为他们技术了得,驾驶机动车对他们来说小事一碟,一旦发生的事故的时候,才会追悔莫及。
希望我们都能以此为鉴,耳提面命告诉孩子: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未成年不准开机动车,要遵守交通规则。
广西一名初中生驾驶轿车,突然失控发生漂移撞死正常行驶摩托车主。摩托车瞬间粉碎,车主飞出数米堪比电影画面,场面惨不忍睹。
发生这样的事,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责任划分问题。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申请人面临必须在18周岁以上,且70周岁以下。初中生没有驾驶汽车的资格,属于违法驾驶,应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况且这一交通事故,即便是成年人驾驶,也应该是轿车方的全部责任。因为对向摩托车系正常行驶,并无违规。轿车突然失控,从镜头外横向飞撞摩托车,导致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
由此可见!无论如何,轿车一方都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在笔者看来,这简直就是谋杀,一个初中生竟然开轿车在道路上行驶,他有进过驾照吗?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吗?完全没有!这种人驾车行驶在道路上,比我们平常说的“马路杀手”更可怕!如果按照我个人的意思一定控告其谋杀罪名。
不过以上仅属个人情绪,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对于无证驾驶,一般只处以罚款,可并处15日拘留。无证驾驶撞死人的,仅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肇事逃逸等情节极其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鉴于肇事者是未成年人,又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还可以争取缓刑或者减刑。
根据国家的法律,最终判决,这名初中生应该不会被判刑。
除了对该初中生的处罚,还有两个方面应该追责。
第一、汽车车主
明知对方是未成年人,还把车子交给他驾驶,车主不仅对自己不负责任,对这名学生、以及对道路上的其他驾驶人、路人都极度地不负责任。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笔者认为,如此不负责任的车主,不配拥有驾驶证,更不配开车。建议有关部门追查车主责任,吊销其驾驶执照。
第二、学生的师傅
这件事有必要调查清楚,因为民间有很多人,自以为自己驾驶技术不错,喜欢到处交人学车,但是他们并没有教授驾驶技术的资格。对于教这名初中生学习驾驶技术的人,应该及时排查出来,并给以严厉的处罚。
以上为笔者个人观点,感谢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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