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字节或损失千万美元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4个问题字节或损失千万美元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作为新媒体一线搬砖员,
看到新媒体管家停服的那一刻,天眼妹的感觉,就像早上习惯去买早点的早餐店猝不及防地倒闭了一样...0.0
新媒体管家的创始人杨震凯2014年从上海理工大学辍学创业,和两个90后同伴一起开发了新媒体管家:
那时候微信公众平台很火,不少自媒体人和创业者依靠微信公众号赚钱,然而管理微信公众号的体验并不好,市面上也缺少好用的新媒体管理平台。杨震凯和他的创业伙伴,看中了这片空白的市场,针对微信公众号运营者的痛点,开发出一款新媒体的移动端管理平台,并于 2014 年 6 月份上线。
新媒体管家一上线就广受欢迎,上线不够一周,就已经有 5 万的公众号使用新媒体管家来管理公众号,推出半年就获得了 IDG 数百万的 A轮资本风险投资。
天眼妹查了下,杨震凯名下共有上海政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政凯锐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前者成立于2014年,后者成立于2016年。
上海政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分别有杨震凯、包光政、刘欢三人,杨震凯是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9.13%。
上海政凯锐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则是一家由香港公司全资控股的子公司。
除了在2016年传出被某知名“大厂”投资的消息,新媒体管家此后在融资动态上一直“悄无声息”。
天眼妹还发现,今年11月19日,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将上海政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上海政凯锐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一起告上法庭,案由是“不正当竞争纠纷”,难以猜测是否与这次停服事件有关...
不知道经过这么多年的累计,新媒体管家今天的用户数量级如何,如果停服是永久性的,那么这个损失应该不只是一则“云淡风轻”的“停服通知”那么简单吧0-0?天眼妹静静等待事情还有木有后续...
自从抖音越做越大,和腾讯之间的纠纷也越来越大。从2016年以来,双方在侵犯著作权方面互相诉讼达到了近40次。平均每年都有8次之多。近期腾讯这个《扫黑风暴》侵权案子,腾讯是铁了心要干的。因为这涉及到将来谁掌握主动权的问题。至于索赔一个亿要不要得到的问题?其实,一个亿应该是赔不到,但这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腾讯要赢的这场官司,然后就可以通过掌控内容来掌控主动权。
1、抖音算不算侵权?
①、法律规定
本次事件中,抖音本身是一个短视频平台,只负责将视频推荐给观众。而上万条剪接视频,是视频创作者的创造出来的。很多人认为侵权的不是抖音平台,而是视频创作者。事实上,法律是有相关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第1195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②、腾讯权利和>步伐/strong>
从上面法律规定来看,腾讯如果正确通知了抖音平台关于侵权的事情,抖音平台应该采取将通知转达相关网络用户,并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来减少继续侵权。当前,根据腾讯视频宣称,在开播前已经连续三天向抖音多次发送《权利预警函》,并在发现侵权行为后,不断地向被告发送《侵权告知函》。由此可见腾讯已经采取通知,至于通知是否正确?我想腾讯法务部应该是不会出错的。
③、抖音应尽的>任务/strong>
既然腾讯已经正确通知,那接下来就是抖音有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了。根据腾讯视频称,抖音并未在原告发函后12小时内删除侵权视频,也未采取有效措施禁止用户上传侵权视频,反而通过算法、技术等多种手段,主动推荐用户观看侵权视频,使侵权视频在抖音平台上得以迅速、广泛传播。如果真是这样,抖音平台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了。
针对这件事,抖音法务负责人也向媒体回应称,《扫黑风暴》与抖音早就有建立合作关系,腾讯也通过第三方账号在抖音开设作品官方账号,并开展宣发事项,发表了80个作品已获得近千万点赞,目前仍在更新。相关账号目前仍在更新。在这里,抖音的辩白显得有点无力。因为上万条剪接视频比这官方80个作品相差甚远。
2、如果侵权,是否需赔偿一个亿?
从目前得知的信息来看,抖音平台涉嫌侵权的可能性较大。但是是否需要赔偿一个亿?这还需法官来判断。不过一般情况下,都会按照以下三个因素来参考判断。
①、侵权的范围和影响;
从目前来看,抖音平台上的涉嫌侵权视频以及上万条。这些视频已经推荐给了很多用户观看,部分用户看完还会点赞、评论和转发。这些视频和观看用户都可以算作侵权的范围。造成影响嘛,大家都可以想象得到。观看过的用户就不会再花钱去腾讯平台观看,评论还会对整部电影的形象产生影响。
②、侵权人的主观恶意程度;
主观恶意程度来看,抖音只是网络平台,它应该不会故意引导视频创作者去恶意剪接《扫黑风暴》。更多的是视频创作者为了博取流量,为了流量赚钱而进行的操作。所以,从这点看,抖音并没有主观恶意。
③、对权利人造成损失;
这件事对腾讯的损失应该是有一些的,但影响未必有腾讯说得那么大。毕竟短视频只是长视频内容中的一小部分,很多观众看了短视频后,依然会选择去看完整版。毕竟只看一点点,心里总觉得不完整。当然如果视频创作者把几乎完整的内容上传了,那对腾讯的影响就真的比较大了,损失也比较大。
★小结
综合以上三点来看,抖音就算侵权了,应该也不至于赔偿一个亿。从过往腾讯和字节跳动的官司来看,也是如此。腾讯之前***抖音侵权《王者荣耀》游戏视频,要求赔偿520万。最后法院一审判决,只需要赔偿60万元。这次腾讯索赔1个亿,我相信最终法院判决应该也不会有那么多。
总结
腾讯能够状告抖音侵权《扫黑风暴》,必然是掌握了比较充分的证据。毕竟“南山必胜客”和腾讯法务部都不是吃素的。抖音方面呢,作为网络服务平台应当做好自己的法律义务。如果真的没有做到,那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不过腾讯狮子大开口,要了1个亿。恐怕主要是为了扩大社会影响,真实应该要不到那么多。
您好,很高兴能够参与到这个话题的通论
从《囧妈》到《大赢家》,新电影在字节跳动旗下app免费看,我非常支持,囧妈上映时候是大年初一,我当时买好了票但是被电影院退回来了,本来很失落,后来可以再头条上看特别好,我们全家当时一起看的,非常好看呐,全家都喜欢。
这次大赢家我也是一边干活一边看完的,孟和堂我超级喜欢,很喜欢他的相声这次演的也非常好,很喜欢。
我认为字节跳动现在可以说是一个很牛的互联网公司,在此次电影活动中也是得到了全国人民很大的支持,而且字节跳动旗下的app也都是很成功的,今日头条更是佼佼者。
所以,我相信有很多人和我一样支持字节跳动,我认为字节跳动肯定会做好长视频的。
从这两部新电影的造势动作来看,确实让这两部电影在风口浪尖上火了,而字节跳动也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看好者认为,当大荧幕联合新媒体,势必会引起新一轮影视转型,电影方能在特殊时期追回一些损失,又能迎来掌声,即使电影不卖座,也不会亏本。新媒体做到了抓住用户“想要吃免费午餐”的心理,提高了用户黏度,又能为长视频化铺路。这种双方共赢的好事,何乐而不为?
唱衰者认为,大荧幕的东西乃大制作,是多少人倾注大量心血才最终呈现出来的作品,就在那临门一脚,有些人就憋不住了,率先打乱了电影市场秩序。而且以短视频发家的媒体又想走长视频,岂不是“本末倒置”?
比如徐峥就在观众叫好的同时,却遭受到业内的抨击,哀鸿一片,眼红也好,声张正义也罢,观众当个过客看过也好,当初信誓旦旦的承诺要去电影院补票也罢,时过境迁,《囧妈》的热度似乎渐渐息影,究竟能不能上,都是个未知数。
以此来看,作为普通受众,电影免费看,谁不支持呢?但是在整个媒体语境下,两个吃螃蟹的人,究竟是开辟了先河,让大家有肉吃,还是最先被螃蟹“咬死”?只能静观其变。
我觉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今年因为疫情的原因,贺岁档的电影没有一部正常播出,都被囤积了下来,确实没有办法。但遇到这种问题也有解决办法,比如徐峥导演开了这个头,用了6亿,将《囧妈》的版权卖给了今日头条。而今日头条也请全部的用户免费的看了一场电影。因为今年每个人都在家,所以只能用手机观看,从另一个方面说,徐峥导演赚足了路人缘。本来是院线大片,现在免费全国人民都可以看。对于我们路人来说是非常好的,可以免费的看电影,不看白不看。但是徐峥导演却遭到了同行业的强烈***。他这种行为将同期发布的影片处于水深火热的境地,各大同行对他发布的影片以后进行***。
2.我认为各个时期有各个时期不同的解决方法,等以后情况好了,全国各地的影院开了,这种方式也会渐渐的消失,如果将版权都卖给头条在手机上播放的话,那么院线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院线肯定第1个说不。所以我认为他只是这段时间特殊情况的一个产物而已。作为路人的我们,就只当他赚到罢了。毕竟院线已经存在了很多年,而将它卖给今日头条仅仅只是昙花一现。作为路人的我们,几乎每个人都喜欢占小便宜,这种事情以后应该不会有了。或者说当它成为一种新的模式,它将会面临很大的压力,来自院线等等。它能不能长久存在还是一个问题。毕竟很多的年轻人还是喜欢在院线观影,那种氛围是在手机上所感触不到的。
以上是我的个人观点,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