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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曾春亮会被怎么判刑7月27日江西鄱阳一男子持棒殴打女子致其死亡,男子已被捕,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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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14 07: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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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江西一起刑案致两死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2个问题江西一起刑案致两死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江西...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江西一起刑案致两死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2个问题江西一起刑案致两死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江西曾春亮会被怎么判刑

曾春亮会被怎么判刑?首先要考虑的是他是不是有精神病,他的精神病会不会减轻对他的***判决?

曾春亮是盗窃犯的累犯,出狱后不到三个月再次行窃,而且背负三条人命。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曾春亮会被判***吗?

江西曾春亮会被怎么判刑7月27日江西鄱阳一男子持棒殴打女子致其死亡,男子已被捕,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判决 品牌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其哥哥一直声称曾某亮有严重的精神疾病,那接下来就要鉴定曾某亮是不是有精神病,精神病人杀人会不会被判***?

  • 根据《刑法》第18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法律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时由政府强制治疗;
  •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曾春亮会被怎么判刑呢?会被判处***吗?

  1. 首先申请法定程序鉴定,明确曾春亮是不是精神病人;
  2. 他在进入康某家盗窃,和上门报复杀人是不是处于精神病发作期;
  3. 如果作案期间是处于精神病发作期,那么他是否能够完全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

咱们虽然不是专业的法医出身,但是在网上看过很多精神病杀人以及精神病最后被判处何种刑罚的相关,可以有一个大致的判断。

精神病人有哪些表现?不发作的时候跟正常人一样,发作以后就拿刀子乱挥,要砍人、打人。

  1. 那么反观曾春亮他是这样的吗?很显然不是!他整个作案期间非常冷静,甚至在入室盗窃期间,开着空调,在人家床上睡了一觉!
  2. 如果说入室盗窃被人发现以后,精神病发作威胁别人,报警就杀了你;那么8月8号那天,趁家中只剩老人和小孩,上门报复杀人,而后不慌不忙,骑摩托车逃窜,就不可能是处于精神病发作期!
  3. 因为上门杀人、杀人后逃窜,这个明显是有预谋的,根本不可能是在精神不清醒的情况下完成的!

综上所述,即便曾春亮是真的有严重的精神疾病,那么也不可能认定曾春亮盗窃、杀人、逃窜是在精神病发作期间!

根据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清醒或者没有发病的情况下,犯罪杀人也要负刑事责任,和正常人是一样的。

所以不论曾春亮是不是真的有精神病,都不能免于刑事处罚,肯定被判处***立即执行!不会有任何缓刑的余地。

对曾春亮来说,他必须死,不死不足以平民愤!也只有***才能安慰被害人的在天之灵,也只有***才能让被害者家属感受到法律和正义。

曾春亮被判***立即执行的可能性非常大!部分网友担心会不会因为精神问题判不了***。

从曾春亮入室盗窃被发现,再到入室行凶,逃亡中又致一死一伤,包括藏匿逃亡这么久才被警方抓住,哪一点像是精神有问题!

因为精神有问题而不被判刑的是那些神经病,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人。曾春亮这完全是反侦察能力很强了,怎么可能是不具备民事能力呢,他完全有自己的判断,杀人也不是乱杀的杀害的是威胁到他的人。

曾春亮致三死两伤,性质非常恶劣,危害性非常大,而且如此受社会关注,再加上刚出狱三个月再次犯罪,属于累犯,会从重处罚。

曾春亮三观扭曲,杀人如麻。在狱中打架以及晚上睡不着觉并不能说明他是精神病,从他的行为来看,不仅精神没有问题,心理承受能力反而强于常人。

相信公安和司法机关会加快侦查审判速度,会以最快的速度给死者一个交代,给社会一个交代。

【雨畦观点】我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越来越慎重应用***。江西曾春亮最后被法院判处***的可能性极大,但有一点值得关注。理由如下:

第一,他是累犯,上一段刑罚是因盗窃罪,从2013年开始蹲到2020年5月12日刑满释放。而本次涉嫌故意杀人,五天三条人命,行为之恶劣,手段之残忍,社会影响之巨大,可以用“狂魔”来形容。符合一般累犯的条件,应当从重处罚。

第二,此次涉嫌故意杀人罪和转化型抢劫罪,符合数罪并罚的要求,且有预谋、有目的,连孩子都不放过。手上沾了三条人命,每项罪名都符合情节严重的情况,每项罪名都应从重处罚。按照数罪并罚原则,被判处***的可能性极大。

综上,如果没有立功、坦白或者重大立功等行为,等待他的将极有可能是***。但此起案件还有作案动机值得商榷,所以不大可能在短时间内出具结果。最快的话,我估计年底差不多。但是,拖的越久对他越有利,因为他曾在牢里待的时间太久了,说不准哪个狱友就告诉过他一些秘密。他一想到自己会判处***,他可能会像机关枪一样,把旧账一一的翻出来,拔出萝卜带出泥,重大立功的行为就有可能发生。

我觉得有两种可能:

第一,直接判>极刑/strong>

曾春亮杀了三条人命,而且逃逸,拒不伏法,直到被四千多名民警包围,无法逃脱,才选择下山冲关,被民警抓个正着。

并且,曾春亮之前因为两次盗窃罪被判了将近18年,5月份刚放出来,这又犯了故意杀人罪,应当从重判罚,估计死十次都不够。

第二,送进精神病院

假如曾春亮装疯卖傻,说自己有神经病,法律上是不能给神经病判刑的,只能送进精神病院接受治疗。不过这个几率非常小,大家都不是傻子,根据监控画面和他的种种行为就知道他是个正常人,会逃跑,上山,还会去找旅馆住宿,这是神经病做不到的。

而且曾春亮行为也是相当的嚣张,被抓到时还面露微笑,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这样的“恶魔”于情于理都不可饶恕。

所以我猜测的结论是:判处***,立即执行。

7月27日江西鄱阳一男子持棒殴打女子致其死亡,男子已被捕,会受到怎样的法律>讯断/h2>

如果该男子精神正常,那毫无疑问,这是一起故意杀人的恶性刑事案件,而该男子理应判处***。

事件还原

2020年7月27日在江西鄱阳,光天化日之下,一名男子在街头手持铁棍,朝着一名躺在地上的女子头部猛击,造成该名女子死亡。

据悉,该名男子59岁,死亡女子37岁,事故起因可能源于纠纷。

后该男子被警方抓获,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之中。

(备注:这个通报太不严谨,女应该是“社旗县”人,而非“旗社县”)

视频显示存在主观故意

从网上视频可以看出,死亡女子躺在地上,已经一动不动,没有丝毫反抗能力。

而此时嫌疑人依然把手中铁棍高高举起,使劲朝女子头部击下,给人的感觉就是一定要置人于死地(视频开始时可能女子已经死亡)。

单从视频看,嫌疑人存在主观故意,就是以杀死该女子为目的。

并且停止手中的犯罪行为后,还有拿着铁棍朝人群走去的行为。

是否有精神疾病?

这种情况只是一种假设。

如果行凶者有精神疾病,那么就会有一套鉴定措施,因为精神病人如果在发病期间杀人,理论上不会被判处***,只会附带民事诉讼。

当然,鉴定当事人在事发时候是否是病发期,是专业的医学鉴定来确认的。

一切正常则判***或者无期

看视频画面,可以用惨无人道来形容。

如果行凶者一切正常,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他都不应该把人殴打致死,这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的一切要素。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杀人应当判处***或者***。

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到此,大家对江西一起刑案致两死的解答时否满意,希望江西一起刑案致两死的2解答对大家有用,如内容不符合请联系小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