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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开除射杀流浪猫学生是否有法可依、有例可循流浪猫身中10箭死亡视频武汉大一新生带弓箭射杀流浪猫,校方称事发校外,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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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8-19 04: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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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流浪猫身中10箭死亡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2个问题流浪猫身中10箭死亡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流浪猫身中10箭死亡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2个问题流浪猫身中10箭死亡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湖北经济学院开除射杀流浪猫学生是否有法可依、有例可循

大学生行为规范,第七条要珍惜学校的荣誉,不做有损学校荣誉的事。射杀流浪猫损害学校荣誉。另外道德要求爱护小动物,流浪猫虽然无主,但是同小鸟一样是一个生命,而且对环境有价值,控制小区鼠害。射杀流浪猫的残忍行为应该受到惩罚,至于是否给予开除,需要结合具体情况。都在学校处理权范围内

当然有!先不说大学了,就一个刚刚入学的小学生,规则是什么?老师学校最先教育的是什么?不用我们多说了吧!是品质教育,道德教育!德智体全面发展!什么是品质,道德?说的不就是善良吗?不就是尊老爱幼,帮助弱小吗?连一个小学生甚至于幼儿园儿童都懂得的道理,他一个大学生会不知道?如此残忍的射杀弱小生命,品质,心理,人伦都是有问题的!学校当然不会无视这种冷血的***污染校园,杀一儆百,树立校风是正确的!

湖北经济学院开除射杀流浪猫学生是否有法可依、有例可循流浪猫身中10箭死亡视频武汉大一新生带弓箭射杀流浪猫,校方称事发校外,你怎么看 品牌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武汉大一新生带弓箭射杀流浪猫,校方称事发校外,你怎么看

该学生无法无天,随身携带违禁物品,并且在校期间射杀流浪猫,活生生的要了一条命,太过于任性,对于这种学生,首先应该做出处理,作为在校大学生,学校有管理不到位,失察之责。也应该说明情况,而不是推卸责任,推卸责任是没用的。

近日,湖北经济大学大一新生用弓箭射杀流浪猫的事件网络引起热议,并且此事件也得到了湖北经济大学的确认。

9月10日,一白色流浪猫身中四箭,被湖北经济学院动物保护协会发现,给流浪猫做了手术,但因为伤势过重没有抢救过来。9月18日晚,湖北经济学院发布声明称,射猫者为继续教育学院与武汉时代科技专修学院联合举办的项目班2018年新招收的学生,该事件发生在校外,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调查。

情况如果属实,那该大一新生可能要面临法律的追究。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弓箭并没有明确规定的处罚法律,只能说根据相关的法律来处罚,当然这也可能是治安事件,有可能面临的是治安处罚。有些网友称:如果伤人了怎么办?其实网友的担心不无道理,如果任由学生带弓箭在学校,那伤人也是有可能的,也有网友说,流浪猫也是命,确实,是命就不能随意杀害,更加过分的是,该新生在射杀流浪猫时,他的同学还在一旁拍视频,这是多嚣张,不配为大学生,首先学校应该对他做出处理,开除这样的学生。

题主称,事件被曝光后,涉事学生所在学校称,事件发生在校外,与学校无关,这话就大错特错了,明摆着在推卸责任,作为学校的学生,带弓箭,这也属于危险品,一旦伤到人了那后果很严重,再者这个学生如此任性,有严重的暴力倾向,学校不该推卸责任,应该站出来说明情况,反而对于学校是好的,这种推推卸责任的方式,自然会失去人心。

表明观点:大一新生面对流浪猫竟然可以下手这么狠,呵呵不知道以后步入社会又会是什么样的行事风格?这名学生我想至少是对生命丝毫没有怜悯之心的,流浪猫的危险性其实并不高,即使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完全可以驱离,何必采用射箭的方式毒害?

个人看法:

9月10日早上,位于武汉的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内,一只白色异瞳流浪猫遭到射杀。路过学生发现时,猫身上插着四只箭,并被弃置在垃圾桶。学生将其送到医院救治,花费近千元,还是没救回来。

而该名学生找到学校动物保护协会,称未在校***杀流浪猫,只在校外射杀过一只。与此同时,校外也有餐饮店老板投诉该新生射杀了自家的猫。

对于这名学生的解释,我认为有点避重就轻了,其陈述只在校外猎杀过一只猫,并没有在校内。但是客观事实上,这件事的本质不在于校内还是校外,而在于有无射杀行为。显然这名学生确实射杀过猫,我想单单从这一点出发,至少这名学生对于生命是毫无怜悯之心的,只能说够狠。

回到本案中来,该学生使用的是复合弓,而非机械的弓箭类器材(反曲弓、复合弓)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理范畴,制造、销售、购买、持有、使用等环节均不需要向公安机关办理手续。所以对于这名大一新生使用弓箭的行为目前其实并不好处理,但是其射杀行为毕竟发生在岗公共场所,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对于这种行为还是可以对其进行管理。

最后,流浪猫的危险性究竟有多大,想必各位都清楚,对于流浪猫采取射杀的行为,不仅残忍,而且对于生命也毫无怜悯之心,对于这种行为虽然法律可能无法对其进行惩处,但是从道德上还是可以对其进行批判的!

我想回答这个问题。

在农村,天黑之后经常会看到这样一些人,头上戴着探照灯拎着鸟枪打鸟的人,好像以前电视上也报道过,江西还是哪里在候鸟经过的地方,夜里利用灯光打鸟。说实话,咱中国人真的是什么都能吃,而且,特别喜欢野味,越怪越能吃,听说广东人吃猫肉,我们这儿有个人,也不知道在广东呆了几天,回来之后,把全村的猫给吃了。好吧,只要你能吃得下,开心就好,可是我想知道你们在吃这些野味的时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呢?

我也曾经有过去饭店吃饭,被老板推荐吃麻雀肉的经历,虽然打死18只麻雀会犯法,但是,这好像对餐厅老板来说并没有什么影响,谁会去管呢?民不报,官不究的。而且,很多人好这口。

首先,野味咱先不考虑它卫不卫生,就拿它们味道来说,肉质口感难道真得要比牛羊肉,土鸡肉好很多吗?还是觉得吃野味是有钱人的象征,非常有面子?

再说那些夜里捕猎的人,是觉得很酷还是精力太旺盛,还是为了利益原因,又或者只是单纯的为了满足口欲。我们真的无从而知,但是,我们也真的希望那些拿着弓箭利器,鸟枪的人,你出息能不能大一点?而且,有些还是国家保护动物,何必去犯法呢?!

至于,他是不是大一学生都无所谓了,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社会上都如此了,也难怪他不受传染,培养孩子尊纪守法,培养孩子对动物建立保护意识,应该从我们每个人做起。

让我们为国家文明的程度能再上一个台阶,继续努力,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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